
为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其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有效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现将汉寿县应急管理局办理的1起、汉寿县公安局办理的1起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予以公开。
存放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3年9月20日,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汉寿县新华佬烟花炮竹经销店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经营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了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许可范围50箱/KG,现场清点78箱/KG,超量存储28箱/KG,超出部分56%以上)。
杨某甫非法存储危险物质案
【基本案情】2023年9月中旬,汉寿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家住汉寿县百禄桥镇居民杨某甫擅自从益阳迎风桥液化气站购买液化气,并存储在家中进行销售。9月12日上午,民警在其家中当场查获4瓶12公斤装液化气实瓶和2个液化气空瓶。
【法律依据及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法行为人杨某甫(男,61岁,汉寿县百禄桥镇人)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来 源:汉寿县应急管理局
汉寿县公安局
编 辑:彭琼子
一 审:黄学丽
二 审:朱自刚 曹亚玲 童忠平
三 审:张智峰 全海波
责编:彭琼子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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