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7日,汉寿县教育局向全县学校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全县中小学放寒假及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定于2021年1月23日(农历腊月十一)放寒假,幼儿园于2021年1月20日(农历腊月初八)放寒假。
通知还明确了下学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统一于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七)报到,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八,星期一)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定于2021年1月30日放寒假,2月21日报到,2月22日正式上课。学校不得自行变更放假、开学时间。如遇冰冻等极端天气,县教育局将视情况调整后另行通知。
责编:黄学丽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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