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庆七一·促消费”小型汽车、摩托车促销活动
2023-06-21 09:11:18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熊平海 |          浏览量:3916


活动主题

寿·

活动时间

2023627~71

活动地点


广广

活动组织机构


寿寿
寿
寿广寿绿寿广寿

活动内容


1.汉寿雄鹰汽贸有限公司、汉寿县龙阳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常德湘汉中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常德众捷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汽贸企业;全县所有摩托车品牌。
2.本次车展分为小型汽车、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汽车有轿车、商务车、越野车、微型车等不同类别车型50余种,涵盖红旗、奥迪、东风、比亚迪、广汽埃安、五菱等多个品牌;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涵盖东威、豪爵、立马、台铃、小刀、五羊-本田、雅迪、盛昊等17品牌。

活动政策优惠


根据湖南省“稳增长二十条”政策和常德市“稳增长三十条”政策,明确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在湖南登记注册的符合相关标准的家用汽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凭报废车回收证明和新车购车发票等资料享受5000元资金补贴,补贴由省和购车所在市州统筹安排。
1.补贴对象必须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申领补贴的须为自然人车主;2023年2月5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期间,联系有资质的报废车企业报废个人在湖南登记注册的家用汽车,并在湖南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报废旧家用汽车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企业必须是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企业登记注册地必须在湖南省;所购新能源乘用车已经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完成上户;补贴申领人、报废旧家用汽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自然人车主与交强险被保险人(或机动车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2.符合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申领条件的个人于2023年3月5日0时至2023年7月10日24时期间登录云闪付平台,完整、准确、清晰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购车发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或行驶证)、本人银行借记卡。逾期未申领或因申领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补贴。
车展期间,购买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前100名消费者,可享受300元/台的补贴;购买单价小于10万(含10万)(以购车发票金额为准)家用乘用车的前20名消费者,可享受1000元/台的补贴;购买单价大于10万(以购车发票金额为准)家用乘用车的前20名消费者,可享受1500元/台的补贴。只补贴个人消费者,每个身份证仅享受一次补贴。
1.
2.小型汽车消费者至经销商门店提车,在经销商处开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凭购车发票、身份证、本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行驶证、手机号等资料信息及相关复印件,在经销商处初审后,由经销商统一报县商务局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直接补贴到消费者;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消费者凭购车发票、身份证、手机号等资料信息及相关复印件,在经销商处初审后,由县摩托车电动车协会收集后统一报县商务局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直接补贴到消费者。
1.寿
寿
360
6000
8
2.寿
62.68888410查、寿
3/53000+2
100%
寿
3.
00
3888360
32
4.
1
994680+3680()+2()
(EV EVDM-I)105800(+++)
5880(1)
2000
100%()
5.

活动要求


1.
2.




   源:汉寿县商务局
   :彭琼子
   :李   俊
     
    

责编:熊平海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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