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 你我共建】不文明行为曝光(第119期)
2022-11-07 11:42:30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刘思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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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是一座城市的最亮底色,也是一座城市的最暖名片,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城市软实力的体现。文明城市创建,每个人都是参与者,你的一次随意行为就可能让城市形象受损,让我们携起手来,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共同为我们的城市增添一份光彩。近期,本栏目将通过负面曝光,督促整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告别陋习,争做文明市民。

一、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现象
湘JKN107于2022年10月16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湘JFS197于2022年10月16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湘JR6278于2022年10月16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湘JD53718于2022年10月16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湘AH0Y86于2022年10月16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湘JW1009于2022年10月16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
湘J3QG33于2022年10月16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
湘JY3797于2022年10月16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
湘JBR367于2022年10月16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
湘J2F545于2022年10月16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
湘JHJ667于2022年10月16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
湘JJJ80学于2022年10月16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
湘JV3189于2022年10月16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
湘J318GA于2022年10月16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
湘J3738F于2022年10月16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
湘J3JW77于2022年10月16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
湘J8V310于2022年10月16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
二、车辆乱停乱靠现象
湘JPA578于2022年11月6日在辰阳南路不按规定停放。湘J22841于2022年11月6日在书院路不按规定停车。湘J3BD28于2022年11月6日在辰阳南路不按规定停车。湘JB277E于2022年11月6日在龙阳商业广场不按规定停车。
湘JLB910于2022年11月6日在龙阳商业广场不按规定停车。湘JQ6736于2022年11月6日在芙蓉路不按规定停车。湘JEN635于2022年11月6日在净心路不按规定停车。三、违规经营现象
流动摊贩于2022年11月6日在滨湖路违规摆摊设点。鸿辉宾馆于2022年11月6日在菱湖路占用人行道晾晒衣服
益丰药房店于2022年11月6日在南岳路出店经营。

编 辑:刘思怡
一 审:周海燕
二 审:朱自刚
三 审:张智峰责编:刘思怡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