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前沿】汉寿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场所标识码使用管理工作的通告
2022-08-22 09:25:40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彭琼子 |          浏览量:2289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一步强化“湖南省健康码场所标识码”(以下简称“场所码”)的应用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主动申领、正确使用“场所码”;各类公共场所要在所有入口醒目处张贴“场所码”,安排专人督促和查验进入场所人员扫码亮码,做到“一门一码”、“一人一码”、“逢进必扫”、“不漏一人”,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准确追踪,及时发现和防止风险人群进入公共场所,有效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对破损、无效的“场所码”要及时更换,确保所有公共场所都“有码运行”。

2.所有企业、商户、门店等市场主体要履行疫情防控法律责任,依规做好“场所码”的申领、张贴、应用工作。

3.所有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的人员要主动扫码亮码,无智能手机的特殊人员要配合值守人员详细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做到“进门必扫,逢扫必验,绿码通行”。

4.对未按规定张贴使用“场所码”的,或“场所码”使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给予警告、停业整顿等相应处罚并公开曝光,情节严重导致疫情传播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不配合扫码,拒绝出示或虚假出示的人员,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已成立“场所码”工作专班,将常态开展“场所码”使用情况专项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将予以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专班,定期开展“场所码”使用情况督导检查,指导督促各类场所推广应用“场所码”。


汉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20日

编   辑:刘   豪
一   审:周海燕
二   审:朱自刚 张智峰
三   审:彭庭毅 

责编:彭琼子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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