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汉寿县明宇茶楼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
2022-07-21 23:56:52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彭琼子 |          浏览量:4277

为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其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有效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现将典型案例予以公开。

汉寿县明宇茶楼擅自从事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

【基本案情】2022年6月6日,汉寿县文旅广体局联合县城管局对龙阳街道鸿运街明宇茶楼进行联合检查,发现该场所自开业以来未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且该场所不具备开设娱乐场所的条件。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九条之规定,县文旅广体局决定下达了取缔通知书,要求经营单位立即停止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为。

来   源:汉寿县文旅广体局
编   辑:彭琼子

一   审:   俊
二   审:朱自刚 张智峰
三   审:彭庭毅

责编:彭琼子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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