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汉寿县公安局连续破获4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成功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
案件一
5月8日,蒋家嘴派出所办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刘某翔名下银行卡交易流水异常。办案民警立刻展开调查,查实犯罪嫌疑人刘某翔在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并通过本人手机操作接收、转移资金9万余元。经讯问,刘某翔对本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翔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二
5月8日,丰家铺派出所办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唐某名下有多张银行卡有异常流水。
办案民警第一时间与县局反电诈大队取得联系,查实唐某在明知是为他人接收、转移赃款的情况下,仍然提供本人的多张银行卡,为他人接收、转移资金共计131万余元,并从中非法获利1万元。5月9日,犯罪嫌疑人唐某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经讯问,唐某对其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三
5月12日,崔家桥派出所办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陆某名下有多张银行卡有异常流水。在县局反电诈大队的大力协助下,派出所民警迅速查实了陆某的违法犯罪事实,并掌握其活动轨迹。5月13日晚,陆某迫于压力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对自己在知情情况下仍然帮助犯罪分子接收、转移资金5万余元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陆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四
5月24日,坡头派出所办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杨某鹏有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嫌疑。办案民警迅速与反电诈大队取得联系,查实其违法犯罪事实。当日下午,杨某鹏迫于压力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依法查明,自2022年3月3日以来,杨某鹏在明知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多张银行卡提供给电信网络诈骗人员,用于收取、支付、取现网络诈骗得来的赃款共计11万余元,并从中非法获利2200元。
经讯问,杨某鹏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一审 周海燕
二审 朱自刚 张智峰
三审 彭庭毅
责编:周海燕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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