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6日,汉寿县交警部门向社会公布了一个典型案例:一摩托车司机因酒驾被查,且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证一次记28分。
5月2日17时30分许,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在军山铺集镇高速路口路检路查,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
民警示意司机刘某靠边停车,刚走近,一阵阵酒气就飘散过来。民警当即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7mg/100ml。经检查,民警发现驾驶人刘某除了酒驾外,还存在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为此,依法对刘某作出罚款2262元,驾驶证记28分,并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经查,刘某在此前就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被扣24分,目前其驾驶证已累计扣52分。
交警温馨提醒: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行车安全,一定要遵规驾驶,文明出行。
一审 黄学丽
二审 朱自刚 张智峰
三审 彭庭毅
责编:黄学丽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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