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1日11时许,汉寿县森林公安局、西洞庭湖保护区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联合执法巡查组,对西洞庭湖湿地保护区开展非法捕捞、违规垂钓执法巡查时,发现刘某、张某、唐某三人在西洞庭湖坡头镇五一村水域违规垂钓。在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要求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时,当事人拒不配合,妨碍执法调查,且态度非常恶劣。
现经公安机关查明:刘某等三人明知禁止在禁捕、禁钓区捕鱼、钓鱼的情况下,仍然在禁捕、禁钓区使用海竿、活饵泥鳅实施垂钓,且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法人员调查。目前,公安机关已给予刘某行政拘留5日,张某、唐某分别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作 者:李 进
编 辑:彭琼子
一 审:李 俊
二 审:朱自刚 张智峰
三 审:彭庭毅
责编:彭琼子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跟着总书记学历史
【视频】汉寿新闻2025.8.14
坡头镇陈家湾村表彰高考优秀学子
【视频】汉寿新闻2025.8.13
【视频】汉寿新闻2025.8.12
【视频】汉寿新闻2025.8.11
【视频】汉寿新闻2025.8.9
【视频】汉寿新闻2025.8.8
下载APP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