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全省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8-12 21:10:25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傅莹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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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湖南省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1年8月8日湖南省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工作协调组《关于开展12-17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第三步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发[2021]39号) 的有关要求,12-17岁人群已纳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目标人群。为做好12-17岁人群接种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人群及接种安排
(一)目标人群。全省范围内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12-17岁人群。
(二)接种安排。在2021年8月1日已启动全省15-17岁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自8月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12-14岁人群接种。9月底前完成目标人群两剂次接种(其中12-14岁 248万人、15-17 岁216万人)。
(三)疫苗种类。目前12-17岁人群获批使用的疫苗只有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生物,包括成都所、兰州所、长春所分装)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 细胞)。
(一)优化完善工作方案。各地要在15-17岁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将12-14岁人群与15-17岁人群接种工作同步推进,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安排,加强疫苗精准调配,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以上2个年龄段人群的接种任务。(二)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各地要加快统筹协调,迅速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充分保障疫苗供应,科学、安全、有序做好相关接种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因地制宜制定接种方案,组织发动适龄学生接种,并指导相关学校及时做好接种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告知、摸底统计、宣传教育等工作,提高接种率。同时,各地要全面摸底统计12-17 岁非在校人群情况,切实做好相关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组织动员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广泛开展科普宣教,积极引导适龄人群主动接种、应接尽接,并做好舆情监测。
(三)规范开展接种工作。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相关学校、接种单位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规范安全开展接种工作。一是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接种后留观等措施,确保接种安全。二是根据适龄人群的学习生活特点,积极优化工作流程和方法,不断提高接种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规范做好接种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工作。受种者已在湖南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中建卡的,其个人信息登记采用已有建卡信息;未建卡的受种者,接种单位应按照小于18岁人群的建卡要求建立新卡并录入信息。受种者完成接种后,有预防接种证的,接种单位应在其接种证上登记接种信息:无预防接种证的,接种单位应向其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凭证。四是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及知情同意措施。12-17岁人群接种需由监护人或学校工作人员陪同,并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五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各地要强化对各接种单位接种区域的日常清洁和消毒,通过预约、错时、限流等方式有序安排接种,避免人员聚集,要求受种者、接种工作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四)强化医疗保障和风险防范。各地要切实加强医疗救治保障,严格按照“四有”(有驻点急诊急救人员、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原则配置医疗救治力量。要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加强风险监测及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并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风险或异常信号。发现严重的、群体性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疑似疫苗质量问题等情形时,要确保能迅速按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相关要求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最大限度保障受种者的健康和安全。各级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协作,督促和指导相关学校及接种单位加强与疫苗接种相关的心理健康宣教,有效预防群体心因性反应等不良事件发生。《湖南省15-17 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详见湘 肺炎联防联控机制印发[2021] 66号文件)与本方案相关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方案要求为准。编 辑:傅莹莹
一 审:黄学丽
二 审:朱自刚 张智峰
三 审:彭庭毅
责编:傅莹莹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