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开展“四长”集中宣讲“三个规定”活动
2021-06-10 18:09:56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刘豪 |          浏览量:1842

6月10日上午,汉寿县开展“四长”集中宣讲“三个规定”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进友主持活动,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郭民忠,县法院院长熊利波,县检察院检察长黄艳霞参加。

会上,县公安局局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司法局局长等“四长”分别宣讲了“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县直(驻汉)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分别现场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

朱进友指出,严格执行落实“三个规定”是司法机关和广大干警的职责,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全县政法机关希望得到更多的理解与支持,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支持和监督,形成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工作合力,坚决做到更加公平正义,力争达到更高的法治水平,推动“海晏河清”的司法大环境早日实现。

记   者:庞懿
编   辑:刘豪
一   审:李俊
二   审:朱自刚 张智峰
三   审:彭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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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豪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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