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守底行动·曝光台】2:汉寿县卫生健康局通报1起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
2025-08-14 18:57:54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刘译林 |          浏览量:171

为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其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有效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现将汉寿县卫生健康局办理的1起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予以公开。


汉寿县崔家桥镇某村卫生室

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
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等案

【基本案情】2025年3月12日,经汉寿县卫生健康局查实,汉寿县崔家桥镇某村卫生室执业人员覃某持乡村医生资格,分别于2025年1月11日为患者高某、2025年1月22日为患者李某、2025年2月15日为患者胡某、2025年2月16日为患者王某、2025年3月10日为患者高某开具并执行了一级医疗机构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乡村医生违规使用一级医疗机构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该卫生室未按规范建立医疗废物处置台账(未完善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卫生室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行为,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汉寿县卫生健康局对该卫生室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玖千元整(¥9000.00)的行政处罚;该卫生室未按规范建立医疗废物处置台账(未完善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汉寿县卫生健康局对该卫生室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综上,汉寿县卫生健康局对该卫生室合并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玖千元整(¥9000.00)的行政处罚。该案已于2025年4月10日完全履行。

来   源:汉寿县卫生健康局

编   辑:刘译林

一   审:刘晓燕

二   审:朱自刚
三   审:张智峰

责编:刘译林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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