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线索征集的通告】
2025-05-07 10:46:13          来源:汉寿县农业农村局 | 编辑:伍 宏 | 作者:韩玲玲          浏览量:14829

汉寿融媒5月7日讯(通讯员:韩玲玲)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汉寿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推动工作走深走实,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举报和反映问题途径公布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2022-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用于乡村振兴资金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惠农补贴专项资金、涉农项目专项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资金。

二、专项整治内容

1. 纠治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补贴资金。

2. 未按要求公开公示。

3. 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镇、村干部利用职务工作便利优亲厚友,群众申领拨付资金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的行为。

4. 纠治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分配。

5. 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6. 个人或经营主体虚报冒领、骗取专项资金。

7. 工程建设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差,项目建成后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闲置废弃。

三、线索征集方式

可通过现场递交、信函、电话举报、电子邮件四种方式提交线索。

电子邮箱: 

cdhsnync@163.com

邮寄地址: 

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龙阳中路168号  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汉寿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楼一楼)

举报电话:  0736-2885181

(夏季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线索征集要求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项目、内容等具体情况,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对于明确可查的线索,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二)鼓励当事人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提供的线索应避免以下行为:  重复举报、已经办结的举报线索、法定途径予以解决的、匿名举报且无法提供证据材料的、被举报人主体灭失的、举报线索内容不具体、无具体被举报人及违法事项或超过追诉期的。特此通告。


                     汉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7日



一审  伍   宏

二审  刘晓燕  

三审  张智峰



责编:伍 宏

来源:汉寿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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